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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中国海关总署正式全面实施《TIR公约》。 2019-6-25  浏览量:1097

  
  今天,中国海关总署正式全面实施《TIR公约》。
  5月15日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决定在前期TIR试点的基础上,自2019年6月25日起全面实施《TIR公约》。
 
  这一举措,标志着中国边境和内陆将全部开放TIR运输业务,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,尤其是内陆地区深度融入“一带一路”互联互通、增强与周边和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注入新动力。
  本次中国全境实施TIR后,中国对吉、哈、俄、蒙的所有边境口岸都成为TIR运输口岸。
  塔吉克斯坦、巴基斯坦等中国周边已实施TIR的国家,也初次具备了与中国直接开展TIR跨境运输的基础,将进一步促进双多边经贸往来。

  此前,中国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启运的首票中国至欧洲TIR运输——“中欧卡车特快专线”抵达波兰,全程约7000公里,门到门仅需13天。继海运、空运和铁路之后的“中欧第四物流通道”已初步形成。
 
跨境运输企业将获得这些便利

降低运输成本:
实施TIR系统只需少量人力和设施,货物通关时,海关仅需核对TIR证信息、检查运载单元的海关关封,无需进行开箱检查,降低30%运输成本。
TIR证同时为过境货物提供关税担保。只有经过批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才可以使用TIR系统。是提升贸易便利化和运输安全化的实用工具。
 
缩短口岸等候时间:
TIR 系统将降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,特别是中亚、西亚、南亚和东北欧区域通关时间、提高通关效率。根据测算,中国实施TIR系统后,使用TIR证进行通关可降低通关时间30%-80%,最多可减少6天的通关时间。
 


 

TIR运输业务从边境延伸至内陆,将为从事跨境运输和国际贸易的企业带来如下好处:
 
便利开展公路货物集散业务:
企业可依托内陆重点物流枢纽,建立辐射周边的国际公路物流集散中心,开展本地及周边地区货物的集散、拼装和TIR运输业务。
提升国际贸易安全性 :
TIR系统国际担保链将覆盖从内陆启运地至境外目的地全程的TIR 运输,海关封志下途中不受检查,不支付税收,也可不付押金,为跨境运输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。
 
 
  内陆城市可结合当地保税区、自贸区、物流园区等政策优势,探索与TIR相结合的国际物流创新的业务模式,加速实现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。
 
  未来,中国加快推进TIR系统的实施将提高中国通关便利化水平,进一步打通“一带一路”沿线运输通道,从而推动贸易便利化,促进互联互通
 
 

 
 
附:
  国际公路运输系统(TIR系统)是一个在联合国《国际公路运输公约》(《TIR公约》)基础上建立的国际货物运输海关通关系统。 

  TIR系统由国际道路运输联盟(IRU)建立于1949年。作为全球唯一的跨境货运海关通关系统,TIR系统通过简化通关程序和提高通关效率,成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提高国际运输安全水平的实用工具。
 
 

 
TIR在中国实施进程一览
 
2016.07
中国加入联合国《TIR公约》
 
2017.05
IRU与海关总署签署《关于促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及实施TIR公约的战略合作安排》
 
2018.05
《TIR公约》在中国正式实施,海关总署开放首批6个TIR运输试点口岸
 
2019.03
海关总署新增4个TIR运输试点口岸
 
2019.05
海关总署宣布将全面实施《TIR公约》